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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7日電)金管會強化大型金融機構董監事專業效能,要求明年7月起,資產在新台幣1兆元以上的14家金控以及16家銀行提高專業董事比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大型金融機構董監事專業效能,今天預告修正「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及「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修正重點為資產規模達新台幣1兆元以上的金控或銀行,董監事人數在5人以下者,專業董事由2人調整為3人,董監事人數超過5人者,每增加3人應再增加1人,且專業董事應由自然人擔任。
另規定金控及銀行的專業董事應為自然人,並考量董事會多元組成有益公司治理,全體董事在13人以上者,專業的自然人董事得為5人。但金控的子銀行及政府100%持股者,專業董事無須為自然人,即民營的金控、銀行,以及民營化的公股行庫的專業董事,都應該由自然人擔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全體銀行及金控一體適用金金分離,但董事派任方面,政府及其直接、間接持有100%的銀行、金控,因代表政府利益,且受立法院監督,無須適用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以及利益衝突的規定,不受以「一家為限」的限制。
也就是,台灣金控、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以及中國輸出入銀行仍可指派到其他公股行庫的董事,但指派的代表人必須是外部人,不能兼任其他金融機構任何職務。
同時,考量自然人專業董事為制度重大改變,且股東會多在6月召開,明定以上規定自明年7月1日起施行,即於108年7月1日後全面改選的董監事會須適用以上規定。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有16家銀行以及14家金控資產規模在1兆元以上,這些金控及銀行自明年7月起,須提高專業董事的比率。
14家金控為台灣金、中信金、元大金、台新金、永豐金、玉山金、兆豐金、合庫金、國泰金、第一金、富邦金、華南金、開發金、新光金;16家銀行則為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合庫銀行、華南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元大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即明年7月1日新制上路後,資產在1兆元以上,且董監事11席以上者,專業董事應提高到5席;董事席次在8席以上、未到11席者,應有4席專業董事;董監事席次不到8席者,專業董事則由現行的2席提高到3席。
至於現行規定,董事席次未滿9席者,專業董事應有2席;董監事人數為9席以上、未滿13席時,專業董事應有3席;董監事人數13人以上、未滿17席時,專業董事應有4席;董監事在17席以上者,專業董事應有5席。(編輯:林沂鋒)1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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