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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擴大限塑政策元旦上路,除了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範圍,新增7類通路包括飲料店、書局、藥局等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另新增管制6項含塑膠微粒產品不得製造、輸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民國91年起納管包含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對象,約2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環保署明年元旦起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預估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
不過,禁止提供的塑膠袋是指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的塑膠袋,包含生物可分解購物用塑膠袋也不得免費提供給消費者,但直接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的塑膠袋、直接盛裝藥品藥袋以及衣物的防塵袋都不在限塑的範圍內。
違反規定者,第一次將先開勸導單,第2次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為了配合擴大政策上路,環保署也取消店家販賣給民眾的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須達0.06mm的限制。另外,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縣市,如台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也可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店只能販賣可作為垃圾袋及購物袋使用的兩用袋。
除了擴大管制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範圍,元旦起國內也不得製造及輸入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若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6至30萬元。1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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