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中國保監會表示 為健全保險公司資本補充機制。 鼓勵和規範資本工具創新 提高保險公司資本管理水準 啟動了《保險公司資本補充管理辦法》的立法工作 現時已形成徵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保險公司資本補充管理辦法》意見稿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普通股、優先股、資本公積、留存收益、債務性資本工具、應急資本、保單責任證券化產品、非傳統再保險以及符合辦法規定的其他資本工具補充實際資本。但意見稿同時明確機車強制險 保險公司發行各類資本工具 與認購人不得有以下四種行為。第一。 保險公司通過借款、拆借及投資認購人發行或控制的權益工具或債務工具等管道向認購人提供資金 認購保險公司發行的資本工具。第二 保險公司通過向認購人提供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使認購人獲取資金 認購保險公司發行的資本工具。第三汽車保險 認購人通過發行信託計畫、銀行借款等管道獲取資金 認購保險公司發行的資本工具。第四 認購人通過其他管道使用或變相使用保險公司的資金認購保險公司發行的資本工具。此外 12月28日保監會宣佈 為進一步促進保險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提高保險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水準 保監會制定出臺了《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 保險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對於進一步提升和改善行業聲譽和形象 推動現代保險業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企業社會責任是增強社會發展協調性 體現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方面。中國保監會將結合《指導意見》的出臺 推動保險企業在發展戰略、經營管理、市場行為中 承擔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相關義務 最大限度地追求對全社會有利的長期目標 通過經濟、法律、道德等方面的行為和措施 有效管理企業經營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 加強與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公眾的互動 加大對社會公共事業的支持力度汽車保險 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綜合效益的統一。上海證券報12月28日報導亦稱 12月24日 一份《關於召開保險資產負債管理風險防範工作會議的通知》緊急下發至各保險集團、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近期 保險資金舉牌舉動正在引起保監會高度關注。12月23日 保監會公佈對《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 並於近日印發《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業務監管辦法》。12月23日 保監會同時公佈 為規範保險資金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訊披露行為 新增市場資訊透明度 推動保險公司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防範投資運作風險 保監會發佈《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緊接著 12月25日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向各類保險公司發出《關於舉牌上市公司股票信息披露欄目上線的通知》。從通知內容來看 行業協會舉牌上市公司股票資訊披露欄目已正式運行 各保險公司資訊披露機構管理員須及時完成該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資訊披露欄目的披露用戶帳號設定以及欄目綁定工作。 並在行業協會資訊披露系統上自行進行披露。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