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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燈具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www.cqn.com.cn/zggmsb/content/2017-01/12/content_3828783.htm"

□邵興薇據悉,GB7000.1-2015《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以下簡稱“新版標準”)于2017年01月0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之日起替代GB7000.1-2007《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以下簡稱“舊版標準”)。新標準修改了安裝表明材料分類標記的原則,適宜于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表明的燈具不需要標記,不可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表明的燈具需要標記;增加了視網膜藍光危害的評估要求,目前需要考慮藍光危害的光源類型只有LED、金屬鹵化物燈和一些特殊的鹵鎢燈;此外,新版標準還要求對于為了防觸電保護而蓋住非用戶替換光源的固定罩子,應標出“警告,觸電危險”的標識。新、舊版標準在定義、分類、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等方面均有差異。吳江地區的燈具生產企業較多,特別是LED類燈,每年出口貿易量高達千萬人民幣,國內市場貿易量更是不容小覷。此次標準的更迭對燈具企業影響較大,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燈具生產企業:燈具生產商需組織相關技術部門人員,認真研究新舊版標準的差異,及時更改燈具的設計及結構,不斷提高自身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確保燈具在正常使用時能安全地工作,對人或周圍環境不產生危險,也避免應產品不符合標準對銷售造成影響。《中國國門時報》(責任編輯:李素)

關鍵字標籤:水晶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