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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王朝鈺台北19日電)遭彈劾的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認為監委針對性昭然若揭。查案監委說,陳金德違法經營商業未確實填寫,經媒體披露,監院才調查,非針對性,居政府高位者應為民表率。
宜蘭縣政府秘書長邵治綺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經聯繫目前在國外的陳金德後,縣府決定不再表示意見。
陳金德任職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民宿與文創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通過彈劾。不過,陳金德聲明表示,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台類似情節有1000多人,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的針對性昭然若揭,令人遺憾。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今天表示,早於民國104年間,銓敘部為瞭解公務員兼職情形,就提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認定標準、懲處原則及參考標準認定標準表」,通函請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查報;監察院自第5屆至今,已通過57件違法兼職彈劾案。
監委說,本案於高雄市政府人事處104年7月3日轉請高雄市府各機關查報時,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陳金德於104年7月14日以副市長室名義填寫為不違法的兼任態樣,以致於當時未被發現兼職,未移送監察院調查,後因媒體披露,監院始於107年初立案調查,並查出違法兼職行為,毫無「針對性」可言。
監委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言自明,「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政府機關位居高位者,尤應為民表率,更不應差別對待。
監委表示,陳金德經營「白馬花園屋」並擔任負責人,經調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103及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所載,陳金德於年度個人所得確有源自白馬花園屋的營利所得;陳經營「長安文創有限公司」,經調閱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102年2月份至103年10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所載,除停業期間外,公司均有銷售額申報,明顯有營業事實,違失事證明確。
監委說,此案違失事證明確,經提彈劾案件審查會採無記名投票,投票結果為13比0,全票無異議通過。(編輯:謝佳珍)1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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