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7040364-1.aspx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北京4日電)中國大陸天津市今天公布52項對台措施,標榜多項吸納當地台生就業的作法,包含給予聘用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等,並對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頭銜的台企給予獎勵等。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2月推出「對台31條」後,上海、福建等地爭相祭出相應措施。天津市政府下午舉行「第11屆津台投資合作洽談暨2018年天津台灣商品博覽會」記者會,公布52項對台措施。
據天津市政府網站公告,這次公布的對台措施主要包含針對經濟合作24項、社會文化交流合作11項,以及天津台生學習、實習、就業、創業11項,和台灣民眾在天津生活6項,共4大領域。
其中對「天津台生學習、實習、就業、創業」的措施包括,提供聘用當地台生的微型、中小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台灣大專院校畢業生赴天津創業,給予1年工作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等。
此外,在對台經濟合作部分,天津也提出對獲批中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台資企業,承諾依規模大小給予30萬元至50萬元獎勵等措施。
對照天津與先前上海、福建等地爭相推出的措施,也顯示各地吸納台青的迎合中央及相互較勁意味濃厚。(編輯:邱國強)1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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